摘要: 根据2021年5月28日公布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传统风貌建筑”是指未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建成历史,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对整体风貌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古厝城楼、骑楼、土楼寨堡、廊桥古道、店铺作坊、文庙书院、厂房码头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高新区2022年10月26日公布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10处http://fzgxq.fuzhou.gov.cn/zfxxgkzl/gwhwj/qtwj/202210/t20221028_4458503.htm[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已经施行的《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阅读全文:]
摘要: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阅读全文:]
摘要: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现存比较完整,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阅读全文:]
摘要: 本词条收录福州市按批次公布的五城区历史建筑(群)名录,目前已公布四批,共304处历史建筑、5处历史建筑群。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历史建筑已编制、公示“保护图则”,但未正式公布。[阅读全文:]
摘要: 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阅读全文:]
摘要: 2019年5月23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阅读全文:]
摘要: 本词条共整理福州十邑“省保单位”共155处(不含已撤销、合并项目),其中福州市域136处,平潭综合实验区6处,古田、屏南共13处。[阅读全文:]
摘要: 原文太长[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