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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位于仓山区梅坞路9号,为桥南公益社、同盟会福建支会总机关旧址,又名“独立厅”,是福州辛亥革命的重要见证。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刘杰、林雨时、陈毓鑫和王鸿滋等人向清政府注册成立桥南公益社,举郑祖荫为社长,名义上办理劝葬、戒烟、施医、救火等公益事业,暗中进行组织和宣传革命;该社成立时先设在仓前山冯巷铺(今巷下路)的古榕书院,后因成员增多,移至梅坞路本建筑内,对外称“丙午俱乐部”,实为中国同盟会福建支会总机关,并创办《建言报》,鼓吹革命。民国元年(1912年)4月20日,孙中山先生来闽,由马尾乘船抵福州码头,首先到此接受福建同盟会欢迎,在发表演说后亲笔题写“独立厅”三字,后制成匾额悬于社内。建筑占地约100平方米,为风格朴素的二层砖木结构西式楼房。1992年11月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作为展览馆使用,内部有辛亥革命的常设展览。[阅读全文]
摘要:位于仓山区仓山街道万春社区塔亭路77号,建于民国初期。南偏西21度。占地面积136平方米。砖木结构,西洋风格,三层楼房。建筑于2013年发生火灾,于2015年拆除,仅余民国仓山警察局边一进房屋。[阅读全文]
摘要:位于塔亭路口(塔亭路73号),建于1920年代后期,是具有朴素的英式风格的三层砖木结构建筑,转角的雨篷较有特色。建筑临街,占地面积303平方米。总高9.8米,长21米,宽21米。该建筑曾经有多种用途。大部分原为日本人下枝茂雄产业,1943年以敌产收回。从该建筑转角处门额尚可辨认“雪鸿照相 SUEK HUNG STUDIO”、“福州警察局 仓山分局xxx”等字样。1949年出版的历史地图中亦将该建筑标注为“仓山警察分局”。[阅读全文]
摘要:位于仓山区塔亭路69号,为四层砖木结构、具有折衷主义风格的近代建筑。建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建筑临街,主楼四层,高16.4米;附属楼3层,高12米。长33米,宽14米,占地面积428平方米。1950-1960年间,建筑顶层增建一座木结构二层瞭望塔,负责监视附近区域的火情。建筑正立面左边第一开间装饰华丽,带有典型的折衷主义风格;其他三个开间较为朴素。建筑原业主为中央银行福州分行,该行成立于民国十八年(1929),行址最初设在台江中选十四桥;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回榕,在塔亭路35号新址(即现址)复业。1949年后先后作为仓山糖烟酒商店、仓前文化站娱乐中心使用。[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