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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庐

一、建筑名称:融庐

二、建筑创建

  本建筑创建年代不详,房主任氏家族。据居民回忆,早期房主名任饮喜,曾为日本人翻译。
  从本建筑的形态来看,建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以后的可能性比较大。

三、建筑衍变:

  从福建省分布式档案网站系统获取的资料显示,融庐曾为任祖光居所。

四、建筑形态:

  融庐位于巷下路19号,为朴素的两层砖木结构近代柱廊式建筑。建筑平面呈曲尺形,东北角有小楼。

疑为融庐早期照片(来源:福建省分布式档案网站系统,拍摄时间不明)疑为融庐早期照片(来源:福建省分布式档案网站系统,拍摄时间不明)


 

融庐(拍摄:小飞刀的刀)融庐(拍摄:小飞刀的刀)

 

庭院(拍摄:小飞刀的刀)庭院(拍摄:小飞刀的刀)

外立面(拍摄:小飞刀的刀)外立面(拍摄:小飞刀的刀)

庭院及楼梯(拍摄:小飞刀的刀)庭院及楼梯(拍摄:小飞刀的刀)

匾额(拍摄:小飞刀的刀)匾额(拍摄:小飞刀的刀)
 

 

 

五、相关资料

1、关于融庐

  对于融庐的房主任氏家族,nenva认为可能原籍福清,福清简称为“融”。火燄山认为,融庐的房主为任氏家族,又曾为任祖光居所,则任祖光有可能也属于任氏家族的一员。而任祖光籍贯已明确为螺州,则任氏家族有可能为螺州籍而非福清籍,“融庐”的名称也应该另有因由。

2、任祖光

任祖光(1926-1948),福建省闽侯县螺州(今福州市仓山区螺州)镇人,生于贫苦市民家庭。1940年考入福州英华中学。1941年4月日军侵占福州,其父被日本侵略军残杀后抛入闽江。血海深仇激起了任祖光对日本侵略者的痛恨,他积极参加抗敌救亡运动。1943年,他在英华中学地下党组织的引导下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抗战胜利后,受命在福州三民中学开展学生活动、组建共产党组织和学生社团。1947年初,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决定从中共闽江工委(后改为城工部)中抽调一批党员骨干加强农村游击区的武装斗争,任祖光受命前往沙县,担任沙县游击大队政委。任祖光发动群众,开辟新区,扩大武装力量,恢复了沙县游击根据地。1948年4月因“城工部事件”受到牵连,在沙县游击区接受审查并蒙冤罹难。1956年,中央重新审理“城工部事件”并平反,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任祖光为革命烈士。


3、城工部事件(节自文理文章《城工部事件始末》)

    1947年7月,城工部为了解决游击队经费,派人持仿制的海关查私科放行单,将福州海关扣留的一批价值200两黄金的走私棉布、棉纱、颜料等冒领出来,并迅速转移到仓前山、螺洲、港头等地分散保存,有少量布匹存放在城工部副部长孟起家中。海关“布案”的发生,震惊了国民党当局,严令限期破案。8月30日,由于家中保姆泄露消息,孟起被捕。
    城工部部长庄征积极开展营救工作,并向闽浙赣区党委提出“武装劫狱、重金收买看守、假自首出狱”等三种营救方案。闽浙赣区党委对庄征“假自首”的动议产生怀疑,对庄征进行审查,经过严刑拷打,迫使庄征招供,随即以“出卖孟起的内奸”的罪名将庄征秘密处死,并于9月5日作出了《关于赵枫(即庄征)叛徒行为的决定》,把城工部发展的城市党组织说成“拆白党”,把上层统战工作说成“搭线活动”、“与特务头子勾结,集体求生存”;把庄征提出的营救孟起方案说成是“不惜出卖同志”的骗局。
    庄征被杀害后,闽浙赣区党委对庄征领导下的整个城工部组织产生了疑问。立即派李铁继任城工部部长、林白为副部长,并责成他们肃清“庄征影响”,但不久又将李铁及城工部骨干全部杀害。
    庄征被杀害不久,又发生了区党委、常委、军事部长阮英平失踪事件。
    阮英平是福安县人,1932年参加革命,1938年2月,闽东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三支队六团,阮英平担任副团长,与叶飞一起带领队伍奔赴苏皖抗日前线。1947年4月,已是华中野战军一纵一师政委的阮英平受华东局的委派回到福建,出任闽浙赣区党委常委、军事部长。
    1948年一月,阮英平化装成商人,由警卫员陈书琴陪同,从闽东绕道福州前往南古瓯地区向省委汇报工作。行至宁德九曲岭时遭遇国民党军队搜山,阮英平与陈书琴走散。阮在山区辗转五天,到一个相识的农家投宿。该农民见阮英平随身携带黄金,遂起谋财害命之心,于前往福州途中将阮英平打死,搜走武器财物,把尸休埋入山上的废墟中。
  陈书琴在附近寻找三天不果,即赶到福州向李铁汇报。李铁即令陈书琴与闽东地委副书记阮伯琪联系,由闽东地委派部队继续寻找。闽东地委获知后立即组织部队和老区群众四处寻找,但均无所获。
    阮英平突然失踪,查无下落,引起省委主要领导人的诸多猜疑。由于这些疑问的当事人都与城工部有关联,陈书琴是城工部党员,阮伯琪是城工部闽东工委原副书记,李铁是城工部的原部长。再把这些人与庄征联系在一起,省委主要领导人便主观武断地怀疑整个城工部组织有问题。
    正在这时,又接连发生了几起突发事件:一批党的干部被杀或被捕,加深了省委对城工部的怀疑。
    从怀疑城工部部长庄征到怀疑整个城工部而后又怀疑到接任城工部部长不久的李铁。于是,省委召开了机关会议,会后即逮捕了李铁,同时逮捕了在省委机关的其他城工部人员。在严刑逼供中李铁一度编造口供,但一松刑后便全部推翻所编供词并向省委领导写了申述。申诉没有引起省委的重视,随后就将李铁及在省委机关内的城工部党员骨干处决。
    随后省委决定解散城工部,停止城工部系统所有党员的党籍,不许他们再以党的名义开展活动;要求闽浙赣省委各级党组织与城工部组织割断联系,各地委应在“五一节”前将上山的城工部人员紧急处决掉。各地在执行省委决定时,有的地方以更左的态度对待城工部成员,只要有借口,如“社会关系不清”、“曾在国民党方面任过职”等,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予以处死。据统计,从1948年4月至1949年春,共有117名城工部党员因此罹难。
    许多党员被杀,在党内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一部分人对省委的这个做法产生了怀疑,并陆续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此情况下,省委于5月1日通过了《中共闽浙赣省委为坚决发动农民扩党练干决议》,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错杀事件的继续发生。1956年,中共福建省委在认真核实查证的基础上,为城工部党员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