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警察分局旧址
一、建筑名称:不详
二、建筑创建:
本建筑建于何年,工程主持人为谁,设计师、施工队等均无可靠资料记载。据附近居民回忆,本建筑曾作为福州市警察局仓山一带的分局使用
据《仓山区志》记载,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立福建省会警察亭仓山地区第五警察署,民国29年(公元1940年)福州设市,改为警察分局。但本楼是否民国六年的原始地址,是否在此期间进行过迁建,目前都无法查考。但从本建筑的形态来看,其像商业建筑远甚于公共行政建筑,因此警察分局租用原商业建筑的可能性较大。
三、建筑衍变:
1990年代,本建筑为居民住宅,底层为单间商铺。可能是1950年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造成。目前建筑损坏比较严重
四、建筑形态:
建筑位于塔亭路口(塔亭路71-75号),是具有朴素的英式风格的三层砖木结构建筑,转角的雨篷较有特色。
【所在位置】 塔亭路71-75号
【建筑名称】 不详,曾经做过国民政府仓山警察局
【建筑质式】 砖木结构
【建筑质量】 较大破损
【建筑年代】 民国初期(约20年代后期)
【性质功能】 商务商业
【建筑形式】 简化英式风格
【建筑作者】 不明
【建筑规模】 占地面积:303平方米 3层 9.8米 长度:21米 宽度:21米
【建筑环境】 临三叉路口,周边几无绿化。正对面为原中华照相馆,直径30米内有中央银行,德记脱胎漆店,荷兰领事馆,麦顶小学校等。
【所有单位】 不详,
【当前所有】 仓山房管局
【使用情况】 一楼店面,二楼居住,三楼闲置
【价值评估】 该近现代建筑处近现代建筑分布较密集的地方,是仓山近现代历史风貌街区的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