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邑历史建筑名单
根据已经施行的《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各地具体名单如下:
1、 福州市区
(55+100+91+58=304)
《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示》(第一批、第二批共155处)
2017年4月12日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55处
2019年7月29日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100处和历史建筑群5处
2021年3月3日公布第三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91处
2021年7月21日公示第四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58处
2、福清
2016年12月28日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67处
3、长乐
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43处
第二批历史建筑公示
4、闽侯
2017年2月公布历史建筑58处、特色建筑2处
5、连江
公布历史建筑48处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连江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增补5处)名单的通知》
6、闽清
公布历史建筑58处
7、罗源
公示历史建筑47处
(据新闻,罗源正式的历史建筑为43处,但未见名单)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罗源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罗源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8、永泰
公布历史建筑54处
9、平潭
2016年6月20日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26处
2020年2月3日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44处
10、古田
公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87处,历史风貌区2处
(根据微信文章《古田县第一批列为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公示》,古田县历史建筑已经公布,但在政府官网没有查询结果)
11、屏南
公布历史建筑65处
12、高新区
只有公示,没有公布。(4+8+9+31=52)
2018年5月公示第一批历史建筑4处:
2018年11月公示第二批历史建筑8处:
2020年8月公示第三批历史建筑9处:
2021年7月公示第四批历史建筑31处: